问题 | 网络组织赌博,利润3000多元,自己也参与,输了3000多元,怎么处罚呢? |
释义 | 店面转租违约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如果转租店面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我被别人套路买了一辆卡车,对方以包业务为诱饵给我买了一辆车。直到我拿到牌照,我才看到这辆车。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生意。现在他们把别人的生意介绍给我。这是一个赚不到钱的生意。我自己没有生意,也买不起车贷 当事人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搜集收货单、对账单、转账凭证等单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履行事实作出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我今天去看的房子租了一个月,然后交了房租和押金。总共1800元还没入住。正常情况下,我明天入住,没有签合同。我现在有变故。我不想租。他能把所有的钱都还给我吗? 租房没签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根据实际情况退还押金,或者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至法院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开了一家减肥店。收费标准是按公斤收费。许多顾客去那里时会中断。合同规定,如果不减少,扣除费用将按每月10公斤计算。那么,如果我倒闭了,我需要退还给客户吗? 店铺倒闭只要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就还要付违约金。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公司倒闭与是否支付违约金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清算组有权追偿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你好,我和一个租客收到了押金,但是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暂时改变了。我不能把房子租给他。我也退还了押金,但对方不接受。我想双倍赔偿。我需要双倍赔偿吗? 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在承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能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我今天腰疼去了诊所。然后医生给我打了两针针,给我贴了膏药。一个女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拍了一张腰部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医疗结束后,我收到了150元。当我回到家时,我的腰开始疼痛。没有我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发生人身损害后当事人在及时送医治疗时要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然后可以与侵权人协商侵权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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