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 2、同志、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成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