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如何办理居住证明 |
释义 |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二、所需材料 1、办理居住证申办所需要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房屋租赁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单位《户口登记簿》、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地点:你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3、办理时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自资料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从目前办理情况看约20天左右。 4、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流动人口可按照具体情况申领1年期或者3年期的居住证,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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