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时如何处理 |
释义 | 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未被履行的,债权人可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