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缓刑期间司法部门的人上门访问,缓刑多久家访一次 |
释义 | 《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规定了严、普、宽三个级别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和家访要求,严管级每周报到一次、每月家访两次,普管级每月报到两次、每月家访一次,宽管级每月报到一次、每季度家访一次。 法律分析 《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实行)第32条规定;严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2次。普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月中月末,应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1次。宽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季度家访不少于1次。 拓展延伸 缓刑期间司法部门的家访频率如何确定? 缓刑期间司法部门的家访频率的确定是基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首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类型和危险程度,确定了缓刑的期限。其次,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如社会关系、住址稳定性等,来评估其在缓刑期间的风险。最后,根据司法部门的资源和工作负荷,制定了家访频率的具体安排。一般来说,家访频率会根据缓刑期限的长短和嫌疑人的风险程度而有所不同。在确定家访频率时,司法部门通常会考虑平衡监管的效果和资源的利用效率,以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达到预期效果。 结语 根据《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和家访频率有严格的要求。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类型和个人情况,司法部门确定了不同级别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和家访次数。在制定家访频率时,司法部门会综合考虑监管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以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有效监管。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矫正人员的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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