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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什么时候可以变更
释义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抚养人道德品质败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
    (5)抚养人的家庭情况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如受继父母歧视、虐待等;
    (6)子女本人有正当理由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
    变更抚养权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如下:
    1、抚养权人不履行抚养职责,或者侵犯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抚养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2、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同居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但是,未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虐待或者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3、抚养权人可以将部分或全部抚养责任委托给别人。因被抚养人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由抚养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委托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交给别人收养。如果收养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并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则确定收养关系的建立。合格的抚养人未经其同意不得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可以采取协议变更的方式,如果协议不成或者存在抚养费等相关争议,可以通过抚养权变更诉讼来变更抚养权。常见的会依法判决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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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3: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