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刑法》内容有以下规定:     用暴力,威逼或者不当的方法进行抢劫公有或私有财物的,判处有徒刑为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并按照情节处罚金;对于罪行严重的,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情节相当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那么这些情节如何区分呢?根据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一)犯罪者进行入户抢劫的;     (二)犯罪者在公共交通上进行抢劫的;     (三)对银行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     (四)对于屡教不改的多次抢劫以及抢劫数额特别大的;     (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六)伪装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     (七)持枪进行抢劫的;     (八)对军用物资以及抢险、救灾、救济物资进行抢劫的。     一般来说抢劫罪最低处罚是三年以上。所以处罚应根据情形进行判罪。     二、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呢?     【对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以下标准】     如果抢劫次数为1次时,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如果抢劫次数为2次的,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如果抢劫所得的财物数额相当大,且每增加200元时,量刑加一个月;     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按比例计算:     (一)如果在抢劫过程中使人轻微受伤的,增加受伤1人,则重处10%,如果是轻伤的,若增加轻伤1人,加重处罚20%;     如果增加的重伤为1人,加重处罚30%,如果构成被抢劫者伤残的,伤残增加一级,所受到的刑期必须增加6个月。     (二)如果抢劫时带器械,那么重处20%;     (三)如果遇到灾害进行抢劫的,那么重处20%;     (四)通过人质进行去敲诈威胁的,那么按次基数重处30%;     (五)如果三个人以上团伙作案的,必须重处20%。     (六)抢劫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人员的,重处10%。     (七)如果抢劫自己家庭的亲属财物的,那么轻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