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委托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释义
    委托合同具有下列性质: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及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合同,也可以是有偿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导致损失可以算利息吗
    委托合同导致损失,是否可以算利息要看情况。如果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有过错的,并且利息属于预期可得利益的,则可以算利息。如果当事人并无约定的,或者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仅是轻微过失的,不可以算利息。
    二、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委托人或受托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但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具有免责事由外,解除无偿委托合同的应赔偿其造成的直接损失,解除有偿委托合同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丈夫代替妻子签合同有没有效
    丈夫代替妻子签合同有没有效情况如下:由丈夫代替妻子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妻子委托丈夫签合同或者妻子承认丈夫签合同,合同有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只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才能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后果;
    2、委托合同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的对象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对象,因为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受托人办理某些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8 23: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