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材料与流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