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设立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地役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可以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按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土地,不得妨害其权利。 法律分析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拓展延伸 地役权设立的法律程序及必备条件 地役权设立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上的一部分权益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一种权利安排。其具体流程包括以下法律程序和必备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地役权合同等。然后,申请人向当地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接下来,国土资源局将进行审查,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勘查结果将作为审批的依据。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地役权使用费。 随后,国土资源局将颁发地役权证书,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地役权证书是地役权设立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在地役权设立的过程中,必备条件包括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合法合规的地役权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土地用途等。此外,还需遵守当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总之,地役权设立的法律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勘查、支付费用、颁发证书和登记备案等环节。而必备条件则包括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合法合规的合同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土地用途等要求。 结语 地役权设立的法律程序及必备条件是确保地役权合法有效的重要步骤。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并缴纳手续费。审查通过后,支付地役权使用费并颁发地役权证书。必备条件包括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合法合规的地役权合同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土地用途。只有遵守这些程序和条件,地役权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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