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
| 释义 |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双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2、依法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推定没有固定工资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上没写合同时间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上没写合同时间是有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未到,但其中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支付全部货款,另一方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没有签字或盖章,也是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况,当然有效; 2、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或盖章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财务章有效还是无效 劳动合同盖财务章效力待定。 公司应当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或盖章,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权其他人进行签字或盖章,也是有效的。财务章是财务专用,不能代表公章,所以需要单位追认才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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