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款人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预防债权纠纷的方法如下: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3、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等等。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2、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4、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 6、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等。 二、欠条上的欠款人跑了可以起诉吗 欠条上的欠款人跑了可以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亲自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三、债权方防止坏账的措施有哪些啊?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止坏账的发生: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