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办理住房公积金要带哪些材料 |
| 释义 |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 5、房本原件及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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