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来可以调解吗 |
释义 | 判决书下达后若一方上诉,判决书尚未发生效力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若诉讼相对方同意调解的,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拒绝调解的,则双方进入二审程序。 一、如何走单方诉讼离婚程序 单方诉讼离婚程序如下: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2、被告提交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4、通知当事人;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二、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我国的离婚方式是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形的,两种离婚手续办理如下:对于诉讼离婚需要的手续为: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对于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手续是: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进行协商规定。然后其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没有反悔的情形,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 三、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赔偿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后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二)申请人民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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