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登记程序: 一、双方当事人拟定、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书面合同。 二、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索取统一印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 三、按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需要的材料。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缴纳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费用。 五、知识产权局启动审核程序,对登记申请依法进行各方面的审查。 一、应当如何针对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二、申请专利费用可以减免吗 申请专利费用可以减免。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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