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过继是中国民间的习俗。按民间习俗已形成事实收养的,可予承认。民间的过继不具备法律效力。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只是对非法收养行为既成事实的证明,不能以事实收养公证反证事实收养行为的合法性,更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理或处罚责任。 一、没有领养权的子女, 有继承权吗? 确实有收养应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已经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另外,如果养子女对养父母扶养较多的,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过继监护人变更,是否需要办手续 变更后续监护人需要办理手续。继承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发现生父母弃婴和儿童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