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的案件起诉费用是多少 |
释义 |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案件受理费外,还按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支付办法》,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合同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应当按照《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的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因此,60万元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费为人民币9800元。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费为3520元,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费为84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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