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
释义 | 凡经批准有出口经营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均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填具“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附件一),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新开业、拆并、变更的出口企业,应当自批准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办理退税登记之后,方可申请退税。 一、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出口退税计算公式,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二、出口退税申报了可以撤回吗 出口退税进行了申报的,是可以撤回。进出口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每个月都会申报出口退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先进行的数据进行自检,没有问题之后会提交正式申报。如果发现提交的正式申报有问题,可以电话与国税进行联系并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撤回。但从9月1日之后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并且通过以下方式操作:点击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10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在线申报。 三、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口岸备案;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进行交单;去外管局核销;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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