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以保险人的实际需要为依据,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投保超出其实际保险需要的保险责任。购买高血压重疾险是否必要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和保险人所知情况,对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确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等。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对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不实的,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未就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和投保人告知的有关情况提出异议,并在合同成立时或者收到保险费后十五日内未解除合同的,视为同意承保。 5.《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有权根据与被保险人约定的内容,不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