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中主观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范围内,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以达到非法占有或非法所得为目的的犯罪行为。主观故意和过失是判断犯罪责任的标准之一。主观故意是指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某种结果,但仍然故意实施,即有预谋或明知故犯。过失是指犯罪人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由于疏忽、失误或无知等原因,致使某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犯罪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犯罪人有故意或者过失之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职务侵占罪:(一)挪用、侵占本单位或者国家的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二)以本单位或者国家的名义侵占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或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服务费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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