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 强制执行 的权利,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 仲裁法 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有没有强制执行力的话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