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一方可以自愿承担所有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