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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
释义
    

法律主观: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74条,对“ 交通肇事逃逸 ”定义为:是指发生 交通事故 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 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包括了 行政拘留 、 刑事拘留 以及司法拘留等等。这里说的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如果不能认定构成 刑事犯罪 的话,则不能进行刑事拘留。此时一般采取的拘留就属于行政方面的,而此时的行政拘留就属于交通 行政处罚 中的一种,并不是一种措施。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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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5: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