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如下: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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