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方在审理过程中采用“罪名不变证据不变”的策略,常见于无法证实原先指控罪名的情况下,保留原罪名而替换证据。被告应当针对变化后的证据和新的指控进行辩护和辩论,否则可能会被检方的策略所占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指控的罪名,经过审判机关审理查明事实不符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更正指控或者撤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如实陈述自己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参加庭审,并进行辩护、辩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被告人有权对控告自己的罪名提出抗辩,并有权要求法院调查证据,进行辩论。” 被告应当认真研究变化后的证据和指控,针对检方的策略提出有效的辩护和辩论,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