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一、缓刑不能离开市 缓刑不能离开市,被判处缓刑在考验期内,要离开居住地时应当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为当地派出所。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醉驾被判缓刑的想去外省工作怎么办 醉驾被判缓刑的想去外省工作必须经检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能去外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检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检查机关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检查机关批准。 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当同工同酬。同时判处附加刑的,应当执行附加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