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50亩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地处罚标准是多少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可能涉嫌犯罪。 一、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筑用地租金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定。 (四)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收取(每亩8000—10000元)。依 三、临时占用林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四十亩以上还有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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