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及劳动合同内容的概括: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 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与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违约金约定应限于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其他约定无效。 违约金标准因情形不同而异,不可随意约定离职违约金。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可见,劳动关系中不同情形下要支付的违约金标准也不一样,因为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有机会可以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劳动合同当中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员工不到期限提出离职就得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条款根本就没有效力。 结语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劳动合同可以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劳动合同中还应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等条款。约定违约金的责任应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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