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
| 释义 | 首先普及下,为什么大部分的公司都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有限责任,指的就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而责任的额度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我们国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理论上,除了仍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外(比如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典当、外商投资、劳务派遣等十四类行业),注册资本随意设定都是可以的。 但作为创业者,应当有比较严谨的法律意识,所以注册资本并不是写的越多就会越好。 一、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规定 出资总额 新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方式 《公司法》第八十二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 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二)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申请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派人员参加股东会的委派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格证明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注册资本是多少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部门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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