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几个月就想离婚,可以要彩礼钱吗 |
释义 | 结婚几个月就想离婚,男方当事人可以要彩礼钱,但是要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当事人就可以在离婚时向女方当事人索要彩礼费,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一、提出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男方要求返还女方彩礼的条件: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返还给男方彩礼;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在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二、男方给女方彩礼能否要回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能要回。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 三、农村离婚彩礼怎么分配 农村离婚的彩礼分配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归女方所有,但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没有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如果不满足以上情形,则男方不能请求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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