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信用记录与工伤赔偿费用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而不是由个人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支付不足,个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个人因为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而被法院执行人执行,则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或者在执行公务或者救援任务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承担劳动者因工作受到损害的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人民法院执行人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及其结果,应当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