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个体户可以核定征收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如下: 1、个体工商户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 2、个体工商户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 3、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修理、加工、餐饮服务等行业,且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8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的; 4、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具体如下: 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 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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