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死刑判决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犯家庭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核准机关依法裁判,撤销死刑判决。如申诉被驳回,也可以按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诉讼。此外,死刑犯家庭也可以在死刑被执行前向国家赔偿机构提起赔偿申请,要求国家对因司法错误受到的损害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判决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诉、抗诉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死刑罪犯及其近亲属可以在期限内向核准机关申诉,请求核准机关依法裁判,撤销死刑判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十四条:“国家对因司法行为给予的错误判决、错误执行以及其他错误而造成非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