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有什么不同 |
| 释义 | 二者区别如下:1.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2.意定之债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法定之债,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法律依据】《合同发》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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