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来农村户口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
释义 | 如今农村户口取消的户籍引导政策已出,取消农业户口再无回旋余地。我国是世界上人口众多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如今我国的农民数量高达9亿,可见农业在我国举足轻重的地位。 各地关于取消农村户口的政策细则也相继出台,取消农业户口尽在咫尺间,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一旦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该何去何从?花血汗钱建造的房屋,半辈子生活的地方,该如何处理? 其实我国今年颁布了不少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其中力度最大的就是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也是为以后取消农业户口做铺垫。如今一旦取消户口,农民只有两种选择: 选择一: 1)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力度不一,跟区域有关,最高可领补贴5万元。随着宅基地的升值,补贴金额可能会略微向上浮动。 2)农民进城买房有补贴,国家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这其实也是为取消农业户口奠定基础,买房补贴最高可领到5万元补贴,前提条件是买的房屋必须是商品房,二手房和小产权房屋不包含在内。 选择参与国家的这两项惠农政策,大概可领到10w左右的补贴,进城买房生活,以后在城市立足谋生。 选择二: 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的户口性质发生了改变,但是仍然具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只是以后的子女可能就不能再继承和分得宅基地了,这就意味着未来现在农村落户将会越来越难,宅基地的升值也是必然。所以农民朋友的另一个选择就是守着宅基地和耕地,今后继续农业生活,对于大半辈子都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朋友来说,这可能是很多人的选择。 但是提醒大家要留意的是,一定要拿到土地确权登记证和不动产登记证,因为这两个证件是农民未来资产的身份证,未来凭借这些证件可以贷款,土地流转等等享受更多政策福利。一旦遇上拆迁,也是农民领取拆迁款的有效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十三)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十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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