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款房子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买家和房主签署买卖协议; 2、个人公积金管理部评审。买家明确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基本审批; 3、房子和本人信用评级。由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特定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买家所要购买的那套房子开展评定,提供成交价,以明确贷款额; 4、个人公积金管理部复核。个人公积金管理部会对买家的贷款材料、个人征信材料、房产评估结果等开展审批; 5、买家可挑选融资担保公司或其他合同类型,来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随后贷款担保管理中心或贷款经办人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将通告买家申请办理贷款有关合同书签名办理手续的时间、需要带上的材料及需要缴纳的贷款担保附加费; 6、面签,买家将在贷款经办人员单位的工作员具体指导下签署借款协议; 7、银行放贷,买家需要依照《借款合同》的承诺,按月还款贷款。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所述: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