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未偿还,转账记录做证据能否起诉? |
释义 | 债权人可起诉有转账记录的欠债人,需提供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借款关系证据、请求金额计算依据、债权凭证及对方还款能力证明。强制执行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强制执行的财产包括家庭生活必需品、生活费用、义务教育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著作以及法律规定不可查封冻结的财产。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还有转账记录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起诉。除了转账记录外,还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3、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4、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5、对方有能力还钱的证明。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二、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如下: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结语 在债权人起诉欠债人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需要提供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借款关系证据、请求金额计算依据、债权凭证以及对方还款能力证明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步骤。但有些财产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如家庭生活必需物品、生活费用、义务教育所需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著作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冻结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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