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原告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满可在10日内提出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刑事部分判决不满可在5日内要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决定是否抗诉并答复请求人。 法律分析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拓展延伸 上诉程序中如何处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的情况 在上诉程序中,处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的情况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首先,原告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上诉理由和证据。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包括对原判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评估。如果法院认为上诉有理由,将会受理案件并进行重新审理。在重新审理过程中,原告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或辩护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最终,法院会根据重新审理的结果作出新的判决。如果原告对新的判决仍然不服,可以继续上诉至更高级法院,直至最高法院。每个上诉阶段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情况,他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在上诉程序中,法院将对上诉进行审查,并重新审理案件,以确保原告的诉求得到公正评估。逐级上诉的程序将继续进行,直至最高法院做出最终判决。这一系列的程序将确保法律的适用和原告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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