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任何公民非经国家监察机关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政府决定并有公安机关执行不受
释义
    

法律主观:
    


    有权做出批准或 逮捕 决定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 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 外国人、外国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9 5: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