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算财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与作用。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其所得的财产收益由使用权人享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