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一审庭审辩论结束之前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但是要注意,诉讼请求的变更所涉及的新的诉讼请求应属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辖,不违反专属管辖,且要属于法院主管。当事人可以在此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