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持续生效,原告需再开庭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终结后,当事人如对判决不服可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除非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上诉,对第一审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法院已经判决不准离婚了的,也就不需要开庭了。在判决已经下来的情况下证明已经是开庭审理过了,此次的案件已经终结。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但是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拓展延伸 离婚判决生效后,是否需要申请执行程序? 离婚判决生效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申请执行程序的。执行程序的目的是确保离婚判决的有效执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申请执行程序前,原告应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生效判决书、结婚证等。然后,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法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申请受理,法院将依法对被告进行传票传唤,并根据判决内容进行执行。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等,以迫使被告履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执行程序可能因地区、案件性质等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情况下,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离婚案件,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程序,以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在申请执行时,原告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法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申请受理,法院将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以迫使被告履行判决。具体的执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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