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迫参与犯罪的被告人,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是否具有犯罪意识和行为能力。如果被告人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参与犯罪,可以认定其无犯罪意识或者行为能力受限,从而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告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或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无罪事由,应当由被告人举证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被告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者有限罪责的,应当予以采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被告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应当认真听取和审查。” 总结:被迫参与犯罪是一种特殊情况,被告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或者有限责任。法律规定了被告人举证证明无罪或有限责任的要求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