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免除行为不是单方行为。如果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拒绝;而债务人拒绝的,就不发生债务免除的效力。因此债务免除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一、债务免除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什么条件下能免除债务 债务可以免除的条件如下: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三、企业债务重组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2、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 3、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 4、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