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是否包括提前午休外出吃饭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方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且未能协商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需要看公司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午休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规定,午休时间通常不计入工作时间。午休是为了员工休息和恢复精力而设立的,一般为中午工作时间的一部分。在这段时间内,员工可以自由选择用餐、休息或进行个人活动。因此,提前午休外出吃饭不应被视为旷工行为。然而,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相关劳动法规或与雇主咨询,以了解具体的午休政策和是否有特殊规定适用于您的情况。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表现和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以及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赔偿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午休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请您查阅相关法规和咨询雇主以了解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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