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用一般按多少赔偿酒店 |
释义 | 按照征用酒店客房总数及入住情况分类给予补偿: (一)征用酒店客房的协商价格。根据酒店设施的配备情况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每间客房每日的补偿标准,作为征用客房的协商价格。 (二)补偿办法。酒店使用期间,已使用入住酒店客房数超过总房间数50%的,按照实际使用酒店客房数给予补偿;已使用入住酒店客房数少于或等于总房间数50%的按照酒店客房总数50%给予补偿。酒店腾空期间,按征用客房总数的30%给予补偿。 实施应急征用单位实施补偿,参照本行政区域应急征用情况发生时租用同类物资和同类场所的市场价格,给予被征用单位或者个人补偿。 补偿审核程序 征用酒店应提交申请补偿所需材料,区卫健局审核确认酒店征用的天数、每天实际征用房间数、结算使用房间数,区住建局核定具体补偿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区住建局书面向区政府申请拨付补偿资金,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区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偿决定,并通知受偿人,区住建局向区财政申请拨付补偿资金,由区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偿资金直接支付到受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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