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在交通事故中发现的真相 |
释义 | 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立即报警,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经核查交通事故确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如果核查结果表明交通事故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你没有立即报警,可以事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经核查交通事故确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如果核查结果表明交通事故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因此,如果你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结语 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立即报警,可以在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经核查交通事故确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如果核查结果表明交通事故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因此,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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