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有效 |
释义 | 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赠与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利,除遗嘱、赠与合同确定的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外。但一方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为另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赠与的财产,除规定的以外(遗嘱、赠与合同确定的属于夫妻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属于共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一方因身体伤害发生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一方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为另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或分居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分割比例、分割方式等。在签署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1.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协议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3.协议应真实、公正、合理,不得有欺诈、威胁等行为;4.协议应签署后生效,并应妥善保管。双方应在协商过程中充分沟通,协商出合理的分割方案,以避免因分割财产而引起的纠纷。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赠与的财产等,享有平等处理权利。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或分居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应符合法律规定,真实、公正、合理,签署后生效并妥善保管。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出合理方案,避免引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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