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交接前,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房屋交接前,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交接时间和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交付前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进行协商解决或者要求卖方进行修缮。但是买方不得自行擅作主张侵犯卖方权益。(要求保护卖方权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对方的合法权益。第二百四十八条 买受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的起始时间为房屋登记备案之日或者契约约定的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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