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过了两年了还能起诉公司赔偿吗? |
释义 | 工伤赔偿争议应先劳动仲裁,再起诉;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职工受伤因第三人原因,已起诉或获赔,法院不支持工伤认定;若未起诉或未获赔,可要求社保机构支付工伤待遇,法院支持。 法律分析 对于工伤赔偿的争议一般要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如果诉讼时效已过,没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已过,是否仍有其他救济途径? 当工伤赔偿诉讼时效已过,您可能仍有其他救济途径可供考虑。尽管起诉公司赔偿的法律程序可能不再可行,但您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来寻求合理的补偿。首先,您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赔偿,他们可能会考虑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赔偿。其次,您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家,了解是否存在其他法律条款或规定,可以为您提供补偿或救济。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或达成其他补偿协议。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工伤赔偿争议的解决通常需要劳动仲裁,并在十五日内起诉不服仲裁裁决。若诉讼时效已过且无正当理由,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第8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若已认定工伤但未获得民事赔偿,职工可起诉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应予支持。若工伤赔偿诉讼时效已过,您可考虑其他救济途径,如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咨询劳动法律专家或与公司协商解决。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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